37岁的王灵是深圳一家创业投资公司的总经理,过去自己的事业一直是“摸着石头过河”:国家对于创业投资企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经营中常常碰壁。现在王灵不用担心了:CIEN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,国家10部委联合发布了《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》以下简称《办法》 ,这是中国创业投资行业的第一部国家层面的政府法令。
和王灵一样,深圳有着大量的从事创业投资的企业经理人,作为全国创投机构最集中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庞大、创业投资最活跃的城市,深圳有望成为这一政策最大的受益者。
据CIEN记者了解,深圳共有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公司近200家,其中内资创投机构150家以上,在全国居第一位。深圳创投业人士在接受CIEN记者采访时表示,他们将抓住国家政策出台的有利时机,尽快进入快速理性发展阶段。
政策滞后阻挠企业融资
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。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秘书长、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秦恺在接受采访时指出,中关村有30多家国内外风险投资商家,但真正支持中小企业创业的风险投资还很少,因为很多的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,都希望近期有回报,这就不利于中小企业的融资。
有关创业资本政策的滞后是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障碍之一。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陶涛博士认为,在2001年《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》之前,中国没有针对创业投资的专项法规,限制了外资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。而且创业资本能否方便而成功地退出,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创业投资者的活动范围。
在中国,创投企业在上市、企业回购、股权转让和退出途径方面都不太通畅。“应尽快出台《创业投资法》,配套修订《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》,给境外创业投资明确的优惠,鼓励中外创业资本的合作,使境外创业投资机构尽可能融入中国。”陶涛说。
本土创投遭遇诸多障碍
CIEN记者从《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》中获悉,截至2004年年底,中国各类涉及创业投资活动的机构仅为217家,注册资本为240亿元,所管理的创业资本不足500亿元。而在217家机构中,专门从事创业投资的不到10家;在所管理的500亿元创业资本中,真正投资创业企业的仅为219.9亿元,不足44%。更多的资本被用于从事股票和房地产投资或其他经营。
一项权威调查也向CIEN记者显示,中国创业投资业之所以呈现出以上局面,其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政策法律体系不健全(占43.6%)、缺乏退出渠道31.1% 。
一位多年从事本土创业投资的业内人士告诉CIEN记者,近年来内资创业投资有诸多障碍急需解决。如所投项目由于长期不能退出,预计投资额80%以上沉淀于项目中,造成资金循环链条中断,投资成本增大;项目投资盲目照搬国外做法,实行少数股权投资,造成信息不对称,管理失控,从企业获得的分红收益很少,大股东回购协议难以履行,部分被投资企业经营陷入困境等等。
左融右投时代已经到来
深圳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秘书长王守仁表示,《办法》对疏通创投机构的退出渠道、减轻投资成本和经营压力、转换内部经营机制等均大有裨益,主要发展障碍也有望逐步扫清。另一方面,《办法》也有利于规范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运作。
此次公布的《办法》共6章32条,全面涵盖了创投企业发展的整个过程。国内创投的领军人物、全程参与《暂行办法》起草的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单祥双用“左手融资”、“右手投资”、“跑步退出”以及“规范管理”四个词来形容《办法》内容规定的全面性。
《办法》中规定,创业投资企业可以全额资产对外投资。虽然要求创投企业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企业总资产的20%,但创投业“左手融资”、“右手投资”的新格局已经跃然纸上。
另外,《办法》中明确规定了“国家运用税收政策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,并引导其增加对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”。具体办法另行制定,也明确要求力争尽早出台。同时,《办法》也明确提出“国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,完善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退出机制”,这也就解决了创投企业担心的退出机制问题。
随着新《办法》的出台,中国创业投资“左手融资”、“右手投资”的新时代已然到来。